3月10日,新產業公告稱,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天津紅杉聚業股權投資合伙企業計劃自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總股本的1%。若公司在減持計劃實施期間發生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配股等變動事項,減持股份數量進行相應調整。減持原因為自身資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