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名為的文件在網上流傳,文件上標明的發布者為廣東佛山市順德區三兄弟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發布時間為2月11日。
該文件規定了公司員工如廁時間和不允許如廁時間,例如,10:30-10:40期間員工可正常如廁,11:30-12:00期間則不允許如廁。而在未規定的其他上班時間“小號上廁所”,則不能超過2分鐘。該文件還規定:“如有特殊情況身體特質的找人力資源申請,無薪如廁,備案。”
此外,該文件還公布了違規處理措施:“公司將通過監控隨時調取,對于違反上述規定的員工,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違規將進行100元罰款。”值得注意的是,該文件還稱,2月13日,廣東一粵律師事務所主任陳世幸告訴陳世幸解釋,第4條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等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第32條則規定,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