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LG集團宣布其將從光伏制造領域全面撤出,同年9月,該集團將一批光伏專利轉讓給了上饒新源越動,專利主要集中在美國、歐洲和中國等地。
其部分專利購自韓國LG集團,且需通過訴訟強化控制權。2024年3月,晶科能源陸續將部分專利轉讓給了天合光能和晶澳科技。
2025年2月末,美國光伏巨頭FirstSolar宣布向我國光伏龍頭企業發起專利訴訟,訴訟所針對的就是目前占據主流的TOPCon電池技術。
對于美國市場技術路線日,李振國在中表示,雖然從法律層面上講,專利訴訟是正常的商業維權行為,但在提起訴訟時還是需要自問:“這樣做的初心是什么?對光伏行業和產業發展,以及對整個中國光伏行業的國際形象,意味著什么?”
“光伏領域技術迭代得很快,TOPCon目前來看是技術成熟的、市占率也比較高,但可能未來它是落后的。”上述律師告訴
隨著“專利戰”的日益激烈,逐漸成為光伏企業之間競爭的重要手段。
這種將專利作為商業競爭的行為,不僅違背了專利制度鼓勵創新的初衷,更對整個光伏行業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負面影響。
呂芳向上述律師向也就是說,這些資源如果用于研發,可以推動企業在技術上取得更大的突破;用于生產,則可以提高生產效率、擴大生產規模。然而,因為專利訴訟,這些資源被大量消耗,某種程度上阻礙著優質技術的研發和迭代。
“巨頭壟斷市場以后,就沒有動力去推陳出新了,如果掌握好技術的企業被打敗了,其實整體的行業競爭力就急速下降。”上述律師表示。
同時,頻繁訴訟加劇了技術保密與協作的割裂,企業更傾向于封閉式創新,而非開放合作。這與光伏行業需通過技術共享降低成本、加速能源轉型的長期目標背道而馳。
專利制度本是保護創新的重要制度,其目的是鼓勵企業進行技術創新,通過給予創新者一定期限的專利保護,使其能夠從創新中獲得回報,從而激發企業的創新積極性,絕非通過購買專利,打壓競爭對手,企圖抑制高質量創新。
專利戰的終局,不應該是零和博弈的殘局,而應是共同托舉產業的明天。這也不禁提出一個疑問:光伏專利,何時才能回歸創新本源?
日前,中國光儲技術論壇舉辦,隆基綠能、阿特斯、愛旭科技等龍頭企業,以及中國綠色供應鏈聯盟光伏專委會、江蘇省光伏產業協會、蘇州市光伏產業協會等協會組織,共20余家業內機構共同發起了。
隆基綠能創始人、總裁李振國在中國光儲技術論壇上表示,要警惕在本輪光伏行業周期中因企業經營困境可能出現的惡性競爭。
阿特斯董事長瞿曉鏵也指出,“光伏是中國的名片,是中國最重要的高新技術行業之一。過去20多年里,因少有專利爭端,中國光伏能夠聚力發展。在當前光伏行業乍暖還寒的時刻,部分中國光伏人以要來、買來、淘來的專利來搞內耗,打擊千千萬萬成博大精深者,一定會妨礙中國技術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