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政協原常委、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李瑋被開除黨籍。經查,李瑋從未真正樹牢理想信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搞變通,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違規選拔任用干部、用人失察失誤;廉潔底線失守,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長期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貪婪無度,大肆斂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靠金融吃金融”,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股份購買、貸款辦理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