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全體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時要堅守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得無故串崗、離崗。
1.請假實行分層審批:工作人員請假1天以內的,由科室負責人審批;請假1天以上2天以下的,經科室負責人審批同意后,報局分管領導審批;請假2天以上的,經科室負責人、局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報局長審批?剖邑撠熑苏埣2天以內的,由局分管領導審批,請假2天以上的,經局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報局長審批;班子成員向局長請假審批,局長按縣里有關規定請假。所有請假程序需紙質和浙政釘報送審批。
2.請假經批準后才能離崗,凡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準而擅自離崗的人員,一律作曠工處理。
3.凡請假者,假期滿時,應主動銷假,因故不能按時上班,需延長假期的,應在批準的假期內按請假審批程序辦理續假手續。未辦續假手續延長假期作曠工處理。
辦公室負責安排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的值班,值班人員要在崗在位,遇到重大問題和緊急情況,要及時報告、妥善處理。不服從加班安排,造成工作失誤的,追究其責任。加班人員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按標準開支夜餐費或伙食補助。
值班領導要不定時對工作紀律、服務態度、工作效率、安全衛生等方面實施全方位檢查,在巡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求立行立改。
在浙政釘完成簽到打卡,簽到時間為工作日上午8時30分前,考勤情況將作為干部考核評議的重要依據之一,作為糾正“躺平”思想、治理“佛系”心態的重要手段,每缺少一次考勤在年中和年終考評時直接扣0.5分。辦公室于次月前三個工作日將上月考勤情況予以公布,接受監督。如有異議,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內將情況反饋辦公室,逾期視為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