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認為這是投機,不是投資,從投資的角度,三年翻一倍,都是天底下最好的投資項目,很多老百姓老是走不出去誤區,就是因為手里的現金少,經常做投機的生意,翻一番都不過癮,翻幾十倍才叫過癮,天底下哪有賺錢這么容易的,真正有錢的富豪,從不按照這種投機方式進行投資,投機就是dubo,如果手里沒有錢的時候,可以做投機,因為你啥也沒有,賭對了,自己就賺了,賭輸了,自己還是沒有賺;而一旦你手里有錢了,就再也不能走投機的路線了,你要按照有錢人的投資方式,進行理財,讓你手中的現金流永遠不斷,投資的宗旨是,保持手中的現金流,不是讓你的財富增值多少;
如果你手里有錢的時候,任何投資,都要保證本金不損失為前提,猶太人說過一句話非常經典:”如果你不能留住你手中的財富,請問你賺錢有什么用“,因此投資就先保證本金,再考慮收益多少;
如果你有10%的收益,這是個最好的投資,如果從購買房地產的角度,你購買的房子,你還可以把房子貸款,通過你的出租后,產生的收益,除去你的還貸,每個月還能剩下30%的現金收益,如果按照20年計算,20年后,你剩下一套房子,還有一套房子的本金,手中還存余一套房子的現金儲備,因此10%年收益的項目,是最好的項目;
如果你的收益超過15%,那你投資的項目,通過銀行貸款,就會實現空手套白狼的賺錢,你幾乎不用著自己的現金,就能賺7%的收益,假設手中有1個億現金,你一分錢不用投資,每年有700萬收入;
如果收益超過20%的項目,有錢的富豪,決不考慮,除非本金非常安全的情況下,才會考慮,即使有錢的富豪去投資,他肯定會拿自己利潤的10%去做有風險的投資,如果那自己本金去做風險投資,一般的富豪不會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