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廣州期貨交易所發布公告,經中國證監會同意,自2025年3月4日交易起,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可以參與廣州期貨交易所以下商品期貨、期權合約的交易:一、工業硅、碳酸鋰、多晶硅期貨合約。二、工業硅、碳酸鋰、多晶硅期權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