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印發通知,組織開展2025年度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推薦和2022年度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復核工作。將按照自愿申報原則,由所在地縣級行政區劃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為申報主體,填寫,提交申報表中要求的佐證材料,報送至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受理申報材料并進行初審,組織實地抽查,在符合認定標準的基礎上,擇優遴選發展水平居于細分領域全國前列的中小企業產業集群推薦至工業和信息化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推薦數量不超過8個,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推薦數量不超過2個。2022年度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復核工作同時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