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蘇州市生態環境局作出蘇環行罰字﹝2022﹞82第182號處罰決定書。信用中國官網載明:張家港市千秋紅木業有限公司VOC未密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處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張家港市千秋紅木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13日,法定代表人詹名香,住所:金港鎮南沙長山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