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鼓勵跨國公司投資設立投資性公司。優化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相關規定,在外匯管理、人員出入境、數據跨境流動等方面,為跨國公司投資設立投資性公司提供便利。保障相關外商投資性公司在華投資設立的企業依法依規享受外資企業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