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優化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锻ㄖ分饕獌热莅ㄋ膫方面:一是差異化調節最低資本要求;二是引導保險公司回歸保障本源;三是引導保險公司支持資本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四是引導保險公司支持科技創新。 受訪險企人士認為,《通知》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三方面:首先,預計可以提升保險行業償付能力充足率15.2個百分點;其次,《通知》通過下調權益資產風險因子,釋放了險資權益資產的配置空間;最后,資本市場有望迎來增量資金。 險企償付能力得以提升 從對保險公司最直接的影響來看,《通知》優化了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標準,提升了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 《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Ⅱ)》(業界一般稱為償二代二期工程)正式實施后,不少中小保險公司償付能力持續承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披露數據顯示,今年第一季度末,納入償付能力監管委員會會議審議的185家保險公司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190.3%。而2022年第四季度末,納入會議審議的181家保險公司平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196%。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精算科技實驗室主任陳輝對《證券日報》表示,《通知》是根據當前國家經濟金融形勢和宏觀調控需要對償付能力監管標準進行的適度調整,是一次逆周期監管調整,主要是為了兼顧把握好增長與風險、內部與外部的平衡,提升償付能力監管政策的效率,增強保險業經營的穩健性。 《通知》明確要求,總資產100億元以上、2000億元以下的財產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以及總資產500億元以上、5000億元以下的人身險公司,最低資本按照95%計算償付能力充足率;總資產100億元以下的財產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以及總資產500億元以下的人身險公司,最低資本按照90%計算償付能力充足率。 對此,一家險企資深資管人士魯曉岳(化名)對《證券日報》表示,償付能力充足率=認可資本/最低資本,根據《通知》計算,以上兩大類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充足率短期分別提升5.26個百分點和11.11個百分點。 德華安顧人壽相關負責人對《證券日報》表示,受近年利率下行影響,一方面保險公司的投資收益承壓,另一方面評估折現率下行導致負債增加,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普遍承壓!锻ㄖ穼嵤┠軌蛴行Ь徑庑袠I面臨的問題,有利于保險業整體穩健發展。 《通知》提出,將保險公司剩余期限10年期以上保單未來盈余計入核心資本的比例,從目前不超過35%提高至不超過40%,鼓勵保險公司發展長期保障型產品。上述德華安顧人壽負責人表示,這一調整有利于人身險公司發展長期保障型業務,引導保險公司回歸保障本源,特別是注重發展長期期繳價值業務的中小險企,其償付能力壓力將得到緩解,有利于業務結構的進一步優化和發展!锻ㄖ愤提出,財產險公司最近一個季度末計算的上兩個會計年度末所有非壽險業務再保后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回溯偏差率的算術平均數、未決賠款準備金回溯偏差率的算術平均數小于等于-5%的,保費風險、準備金風險的最低資本要求減少5%。 魯曉岳表示,這意味著,《通知》對非壽險業務再保后未到期責任準備金、非壽險業務再保后未決賠款準備金回溯管理較好的財產險公司,給予償付能力充足率計量的分母端最低資本特征系數優惠。 東吳證券非銀金融行業分析師葛玉翔對《證券日報》表示,總體而言,差異化調節最低資本要求以及引導保險公司回歸保障本源等舉措將釋放保險公司的最低資本。若以今年一季度全行業平均償付能力充足率190.3%為樣本,預計可以提升保險行業償付能力充足率15.2個百分點。 險資權益資產配置空間提升 除提升保險公司償付能力之外,險資權益投資空間也有所提升。 《通知》明確,對于保險公司投資滬深300指數成分股,風險因子從0.35調整為0.3;投資科創板上市普通股票,風險因子從0.45調整為0.4。 數據顯示,截至今年6月底,險資重倉的滬深300成分股共有94只,持股總數約705.7億股。同時,險資重倉的科創板股票達105只,持股總數約2.6億股,較一季度增加了8546萬股。業內人士認為,《通知》的發布實施將激發險資入市積極性,尤其是可能加大對優質股票的長期投資。 葛玉翔分析稱,險資長期入市與權益市場長牛是相輔相成的,險資需要在償付能力充足率、投資收益目標和資產負債匹配的財務目標三者間尋求平衡。 錦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對《證券日報》補充說,《通知》體現了監管部門呵護資本市場的態度,也有利于緩解償付能力較低的保險公司贖回股票的壓力,給保險公司資產配置更靈活的選擇。同時,監管鼓勵險企參與科創板投資,但科創公司股票波動性較大,險資的風險研判難度加大,也對其資產負債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首席投資官王軍輝對《證券日報》表示,長期以來,面對無風險利率下行趨勢,加大權益資產配置一直是保險資金運用的必然選擇。本次政策的出臺,對保險資金加大權益資產配置,特別是加大對科技創新戰略的支持,具有直接推動作用。 《通知》還提到,保險公司投資的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上市公司股權,風險因子賦值為0.4。對此,魯曉岳表示,該規定將引導保險公司支持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此前,保險公司對于被投資對象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股權投資,風險基礎因子賦值(影響投資組合收益的最基本因素)為0.41,而對子公司、合營公司和聯營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的風險基礎因子賦值則高達1。 此次,業界對險資投資進行長周期考核機制的建議也得到實質性落地!锻ㄖ诽岢觯kU公司應加強投資收益長期考核,在償付能力季度報告摘要中公開披露近三年平均的投資收益率和綜合投資收益率。 葛玉翔認為,整體來看,《通知》對險企帶來雙重利好,從基本面來看,通過釋放最低資本緩解償付能力壓力;從估值來看,鼓勵長期資金入市,尤其是布局滬深300成分股,保險股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