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蘇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作出蘇資規吳罰字﹝2022﹞20號處罰決定書。信用中國官網載明:蘇州市吳中建業發展有限公司在未經批準的情況下,擅自占用吳中區越溪街道溪上社區的6331.12平方米集體土地建設莊馬路。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6331.12平方米土地、沒收在非法占用的6331.12平方米土地上建造的道路和其他附屬設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罰款130.996萬元。
蘇州市吳中建業發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5日,法定代表人沈榮華,住所:蘇州吳中經濟開發區越溪蘇街111號。2022年1月27日,該公司在蘇州國際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東吳南路對接鱸鄉北路工程項目建設中,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已由江蘇永聯精筑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擅自施工。被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罰款48.0255萬元。
2020年7月20日,蘇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作出蘇規罰字﹝2020﹞第041號處罰決定書。蘇州市吳中建業發展有限公司建房及地庫,四處建筑合計建筑面積6791.53平方米,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四十條、《江蘇省城鄉規劃條例》第三十八條,按規定程序申請規劃許可,罰款66.177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