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蘇州市生態環境局作出蘇環行罰字﹝2022﹞06第151號處罰決定書。信用中國官網載明:蘇州市愛爾針織有限公司違反了《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依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第項、《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條、《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限制生產、停產整治辦法》第五條,責令限制生產三個月并處罰款人民幣貳拾萬捌仟元整。
蘇州市愛爾針織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5月19日,法定代表人陸鳳根,住所:吳中區甪直鎮鴻達路2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