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十五五”的關鍵謀劃之年。建議在以下四個方面深耕細作、穩中求進,持續推動養老金融高質量發展:一是第一支柱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更好承接政策引導而不斷擴大的基金委托投資運作規模,為受益人創造更大價值;二是第二支柱推動企業年金提質擴面,助推各類有條件、有意愿的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協助各地建立人才年金、園區年金等創新實踐;三是第三支柱以個人養老金為重點,抓住全面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契機,豐富個人養老金賬戶產品品類;同時強化無稅收優惠的個人商業養老金融業務的產品創新;四是落實養老金投資的長周期考核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