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交所發布。本次修訂堅持激勵和約束并舉,提升現金分紅對評價結果的影響權重,引導上市公司積極實施現金分紅。一是細化多分紅加分情形。進一步明確制定披露中長期分紅規劃、合理提高股息率、一年多次分紅等加分情形,鼓勵支持上市公司加大現金分紅力度,提高投資者回報水平。二是明確不分紅減分情形。將具備分紅能力但長期不分紅的行為納入重大負面事項,通過評價減分機制,加強監管約束,督促不分紅公司實施分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