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利國企盤中調整,恒源煤電、兗礦能源、平煤股份、淮北礦業、潞安環能等多股下跌,紅利國企ETF跌2.1%,成交額超4000萬元,盤中溢價交易。
申萬宏源指出,上證國有企業紅利指數采用股息率加權,股息率穩定高于同類可比指數。該指數選取在上證180指數成分股中,現金股息率高、分紅比較穩定、有一定規模及流動性的30只證券作為樣本,以反映國有企業群體中高紅利證券的整體表現。成分股市值分布均衡,側重布局煤炭、銀行、交通運輸等高股息行業。國泰上證國有企業紅利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是唯一掛鉤上證國有企業紅利指數的產品,最高可實現月度分紅。
注:市場觀點隨市場環境變化而變動,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或承諾。文中提及指數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也不構成對基金業績的預測和保證。如需購買相關基金產品,請選擇與風險等級相匹配的產品;鹩酗L險,投資需謹慎。
基金收益分配原則為: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收益分配,具體分配方案以公告為準。若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為現金分紅;3、基金收益評價日核定的基金份額凈值增長率超過標的指數同期增長率時,可進行收益分配。在收益評價日,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增長率和標的指數同期增長率進行計算;4、基金管理人可每月進行評估及收益分配,在符合基金分紅條件下,可安排收益分配。評估時間、分配時間、分配方案及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數額等內容,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并按照有關規定公告;5、基于本基金的性質和特點,本基金收益分配無需以彌補虧損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額凈值有可能低于面值; 6、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以及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調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則,此項調整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但應于變更實施日前在規定媒介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