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工業和信息化部3月17日印發。其中提出,持續開展食品安全治理。加強全鏈條監管,打擊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在食品上虛假宣稱“功能主治”等違規行為。加強源頭治理,實施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和產地凈化行動。健全完善畜禽產品檢驗檢疫制度,嚴歷打擊食用農產品農獸藥殘留、生物毒素超標、食品摻雜摻假、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等違規行為。加強母乳代用品和嬰幼兒食品安全監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