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陽光100中國發布公告,本公司獲本公司執行董事、主席兼行政總裁易小迪先生、執行董事范小沖先生及非執行董事范曉華女士通知,彼等被視為于禁賣期內在公開市場以強制出售方式出售樂昇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 521.3萬股本公司股份,乃因融資保證金出現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