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晚,ST工智披露,于近日收到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出具的粵0304民初46551號。
據公告,2017年12月27日,哈工智能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以及,同意公司與廣州大直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投資嘉興大直機器人產業股權投資合伙企業。
其中,優先級有限合伙人長城證券認繳出資1.65億元,哈工智能為劣后級有限合伙,對長城證券承擔差額補足義務。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開2022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將并購基金退出期延長至2024年1月31日。
2023年8月,哈工智能收到長城證券寄送的,要求公司履行投資本金及投資收益差額補足義務。
在收到通知書后,公司立即向并購基金管理人廣州大直發函督促其召開合伙人會議商議基金清算及對蘇州嚴格工業機器人有限公司、嚴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訴訟,要求其支付股權回購款及業績補償金事項,并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
2023年10月,哈工智能收到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發來的起訴狀及傳票,就公司與廣州大直、長城證券合作投資并購基金履行投資本金及投資收益差額補足義務,向長城證券支付投資本金差額補足款9404.37萬元及違約金及支付投資收益及違約金。
近日,公司收到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出具的粵0304民初46551號,經法院判決,哈工智能、山東嚴格企賦科技有限公司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長城證券支付投資本金8804.37萬元及投資收益;嚴格集團對山東嚴格企賦科技有限公司被本判決確定的對原告所負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哈工智能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支付原告長城證券律師代理費40萬元;駁回長城證券的其他訴訟請求。
哈工智能表示,為維護公司利益,最大限度減少公司的損失,公司與代理律師商議,審慎決定是否上訴,如公司提起上訴,則本判決結果并非最終判決結果。
同時,公司作為原告就并購基金所投企業之哈爾濱工大特種機器人有限公司及江蘇哈工海渡教育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股權回購及現金補償事項分別向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對哈工大機器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蘇州工大工業機器人有限公司提起業績補償及股權回購訴訟并申請財產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