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消費者每月在同一參與企業的線元可用),當月領取的消費券包當月有效。
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消費是經濟的主拉動力,是當前推動經濟運行回歸正軌的重要發力點,促消費政策能出盡出。
國家為助力消費市場復蘇打出“組合拳”,地方也如火如荼開展形式多樣的活動。大規模發放消費券成為各地穩經濟、促消費的重頭戲。
發放消費券能否對刺激消費、拉動經濟增長產生顯著作用?相比于直接發錢,消費券的優勢體現在哪里?消費券如何優化設計才能發揮出最佳效果?
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教授沈俏蔚接受
“MPC指的就是一元政府補貼有多少可以轉化成為人們的消費。”沈俏蔚表示,通過大量研究發現,無論是現金補貼方式還是退稅方式,邊際消費傾向值都在0.2~0.4。也就是一元錢的政府補貼大概有20%至40%轉化為消費,剩下的部分轉化為儲蓄或者償還債務等。
沈俏蔚告訴
“本次研究我們從中還得到兩個重要結論。”沈俏蔚補充說,第一,小額消費券雖然額度非常小,但是帶動消費的作用是很大的,也就是撬動消費增長的動力更強;第二,經過幾輪的發放,消費券的效果并沒有減弱。新增消費當中大約有50%集中在餐飲類以及食品、零售類,都是經常發生的消費。
京東集團首席經濟學家沈建光接受
沈建光介紹,比如在2008年、2009年時,國家提倡“家電下鄉,以舊換新”,買電器國家會給予一定補貼。“國家給的補貼相當于是消費券,一旦促成交易,最高會達到9倍的杠桿率。”
沈建光對
沈俏蔚也贊同上述觀點,她表示,相比于稅收減免、財政補貼等支持政策,消費券產生的效果更加直接,也更加靈活。“商家只有產生收入才會有稅收,減稅措施的效果才會顯現。消費券相當于是一個啟動機制,激發消費行為,短期內也會給商家帶來營收,減少裁員。員工有了穩定收入,又會反哺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