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投資者在投資者互動平臺提問:作為持股公司3年的股票持有者,一直承擔著股票下跌的虧損,現在更是下跌,公司到底有沒有應披露而沒有披露的大利空?比如與主要客戶的合作關系發生了改變?請公司認真對待經營現狀的公布,以對投資者負責。
海泰新光2月24日在投資者互動平臺表示,公司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及時全面的進行信息披露,沒有應披露而沒有披露的信息。公司運行正常,經營狀況良好,與大客戶之間的合作關系非常緊密:現有產品從四季度開始需求穩步上升;同時,公司已經與客戶展開下一代系統的合作開發,產品和業務合作范圍會進一步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