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試點備案指引(試行)》(簡稱:《指引》)。2月21日,鼎一投資投資部董事總經理鄭平在接受中國證券報
鄭平認為,從《指引》中的投資范圍可以明顯看出,其中提到了特定居住用房,包括存量商品住宅等,這直指當前商品住宅銷售困難這一問題。具體來看,《指引》直接利好不動產領域的存量資產,對于有存量資產的開發商,可以通過將資產出售給不動產私募股權基金的形式將存量資產變現,以保交樓或償付現有的債務。
鄭平介紹,過去主流的房地產私募股權基金有兩大類。一類是住宅開發類,基金往往通過綁定一家地產開發企業進行合作,但是這類基金過去成為了很多開發商做表外融資的一個工具,而且在最近幾年行業不景氣的時候出現了很多問題。所以《指引》明確規定不動產私募股權基金的實控人不能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就是為了杜絕此類現象。另一類是商業地產持有運營。
她表示,按《指引》的規定,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是一個很純粹的投資手段,這一領域的合規性更加明確清晰,有利于推動房地產私募股權投資合規有序地發展。
從退出的角度看,鄭平表示,近幾年公募REITs發展步入快車道,本次一級環節試點的打通,對于pre-REITs基金來說也是明顯的利好。一方面,不動產私募股權基金可以通過公募REITs上市退出;另一方面,當已上市的公募REITs擴募時,不動產私募股權基金也可以通過交易納入到其中。
另外,鄭平提到,本次《指引》同樣提及了試點不動產基金“股權+債權”的投資模式。在不動產私募基金對被投項目擁有實質控制權的前提下,可以對股債比例進行差異化的安排,從而更好地適應不動產私募基金的投資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