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證,指出當時雙方合作,源于幫助金星啤酒擺脫困局。當時指出:“重慶金星啤酒廠由于缺乏技術力量和管理薄弱等諸多因素,年年虧損、債臺高筑,生產、經營都陷入困境……為了使金星啤酒廠走出困境,經過市里有關領導牽線搭橋,重慶啤酒廠伸出扶持之手,把金星啤酒廠納入聯合體中。”
2009年,嘉威與當時仍為國有企業的重慶啤酒簽訂了為期20年的,約定包銷期間僅允許嘉威生產“山城”品牌啤酒,且生產的全部啤酒均應交由重慶啤酒進行包銷。
嘉士伯中國的中認為,2009年初,正值重啤國企改制啟動、嘉士伯集團開始入股的特殊時期,嘉威與重啤簽訂了此次涉案的包銷協議,期限長達20年,進一步固化了不對等的合作關系,使嘉威在重啤改制及大股東變更后,依舊能夠鎖定長期超額利潤,不受任何影響。
“不對等關系”具體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第一是“平進平出”,重慶啤酒從嘉威的啤酒采購價與重慶啤酒的經銷價相同,導致重慶啤酒無利可圖;第二“同增同減”,協議規定,嘉威的包銷量與重慶啤酒在重慶主城區的主要工廠銷量同步增減;第三,協議期限長達20年,為嘉威提供了長期固定收益且無市場風險的盈利模式。
嘉威方面也曾在中表示,2009年雙方簽訂的中明確,嘉威所產啤酒全部交由重啤包銷,重慶啤酒無任何權利拒絕包銷,雙方執行銷售價格一致,銷量實行同比例增減。
2013年底,重慶啤酒完成國企改制之后,嘉士伯集團持股60%,成為絕對控股大股東。重慶啤酒方面仍然繼續履行了該協議。根據重慶啤酒此前公告,2015年至2016年間,雙方還陸續簽訂了、等文件。
2020年9月,嘉威向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重慶啤酒,要求后者賠償金額超6.3億元。主要主張為自2011年起,重慶啤酒存在諸多違約行為,如:未履行給原告造成量價差損失、代加工業務未執行有關會議紀要造成原告損失、未履行導致包銷基數減少造成原告損失;2021年起,因原告進行重大資產重組,導致項下“分子公司”范圍變動,但上市公司未按照約定將有關產品納入包銷范圍,造成原告損失。
嘉威方面稱,1999年,重慶啤酒集團以“山城”啤酒商標使用權出資聯合鈺鑫集團共同組建重慶嘉威啤酒有限公司。因此嘉威有權獨立生產經營“山城”啤酒品牌,且為“山城”啤酒商標的永久使用權人。
嘉士伯中國在發文中指出,“嘉威聲稱擁有‘山城’商標的永久使用權,并對外傳播虛假信息,污蔑重啤封[*],雪藏本土品牌‘山城啤酒’,這一說法完全不符合事實。”“山城”品牌是由重啤自1958年成立以來就打造并擁有的自主品牌。重啤對“山城”品牌擁有無可置疑的完整所有權。嘉威使用“山城”品牌,僅限于根據重啤的指令生產“山城啤酒”,生產后又只能由重啤包銷,其不可以自行銷售。一旦雙方“包銷協議”到期,嘉威的“山城商標使用權”也隨之終止。
嘉士伯中國去年8月,嘉威嘉威大股東、重慶鈺鑫常務副總裁謝長勇此前曾向媒體表達過以下觀點:在嘉士伯入主重慶啤酒前,山城啤酒本身就是“中國馳名商標”“中國名牌產品”,嘉士伯控股重慶啤酒后,強行推廣“樂堡”等嘉士伯品牌,同時把“山城國賓”改為“重慶國賓”,停止生產“山城1958”等中高端產品,僅剩下“山城冰爽”等低端產品。
他認為,嘉士伯中國控制下的重慶啤酒惡意扼[*]、消[*]旗下“山城”啤酒。“他們這么做就是要在2028年雙方包銷協議結束時,將‘山城啤酒的影響力徹底消滅。屆時嘉威啤酒公司自己生產‘山城啤酒時,在市場上就沒有市場號召力、競爭力。”他認為,這實質上是在消滅未來潛在的競爭對手。
嘉威2024年8月2日發布的中提到,“山城”啤酒產銷量由1999年的不足30萬噸猛增至2013年的100萬噸,“山城”啤酒品牌的重慶市場占有率達95%以上,西南地區占有率也達65%以上。
嘉威認為嘉士伯基于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對“山城”啤酒品牌進行了全面封[*]和系統打擊,導致“山城”啤酒的銷量斷崖式下跌,品牌價值嚴重縮水,使“山城”啤酒品牌瀕臨消[*]。
在嘉士伯中國的中,反駁了嘉威對其“封[*]、雪藏本土品牌山城啤酒”的指責。
“目前,重慶啤酒在重慶市場的銷量中,80%來自‘重慶和‘山城兩大本土品牌,國際品牌僅占20%。本土品牌不僅沒有被‘打壓,反而依然占據主導地位,足以證明重慶啤酒對本土品牌的持續投入和重視”。中還公布了以下數據:2023年,“山城”品牌銷量超過16萬噸,相當于3.2億瓶,假定重慶成年男性按1000萬人計算,人均消費32瓶。在行業整體下滑5.6%的背景下,2023年銷量較2019年反而增長了17%。2025年重慶啤酒還將推出全新“山城”精釀系列。
嘉士伯中國還表示,嘉威多次書面提出減少或停止代工“山城”品牌,希望轉為代工利潤更高的“重慶純生”品牌和“樂堡”國際品牌。嘉威的行為并非出于對“民族品牌”的保護,而是完全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其真正目的,是利用社會輿論向重慶啤酒施壓,企圖在2029年包銷協議到期后,攫取“山城”品牌,實現自行生產銷售。
對于一審判決結果,重慶啤酒稱將堅決提起上訴。重慶啤酒在公告中也表示,經與審計機構溝通,基于會計謹慎性原則,公司下屬實施該包銷業務的控股子公司嘉士伯重慶啤酒有限公司擬計提預計負債約2.54億元,預計減少公司2024年度利潤總額2.54億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1.31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