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員 杜宇
3月11日晚間,高能環境發布公告稱,其控股子公司重慶耀輝環保有限公司因環境污染問題被移送至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然而,公告中僅提到重慶耀輝存在“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排放水污染物”的環境行為,卻未提及該事件已被定級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且造成了嚴重的環境和社會影響。
根據重慶市生態環境局2月10日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重慶耀輝的行為導致瓊江潼南區、銅梁區41公里河段砷污染,1個村級和4個鎮級自來水廠取水中斷,應急處置階段直接經濟損失高達985.43萬元。如此嚴重的后果,顯然已超出了普通環境的范疇,而高能環境的公告卻似乎有意淡化事件的嚴重性,這種輕描淡寫的處理方式難免引發公眾對其責任態度的質疑。
筆者認為,作為一家環保企業,高能環境本應將環保責任視為企業的核心使命,但此次事件卻暴露出其在子公司管理上的明顯漏洞。重慶耀輝的行為不僅對當地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也對公眾健康和區域經濟產生了負面影響。高能環境表示,此次事故是由于子公司相關責任人員環境保護意識薄弱所致,但這種解釋難以掩蓋企業在內部管理和監督上的缺失。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所有企業,環保責任不僅是法律的底線,更是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體現。高能環境需深刻反思,進一步強化對子公司的管理,完善環保設施建設和運行機制,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同時,企業應主動與公眾和監管部門溝通,坦誠面對問題,積極采取整改措施,以實際行動恢復公眾信任。
在環保監管日益嚴格的當下,任何企業都不應抱有僥幸心理。高能環境此次事件敲響了警鐘:只有將環保責任落到實處,才能在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