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公司渤海融幸商貿有限公司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公告提到,證監會對渤海融幸操縱焦炭2101合約、焦煤2101合約,肖佳華約定交易操縱焦煤2101合約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現已調查、辦理終結。經查明,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15日期間,渤海融幸利用不正當手段規避持倉限制,形成持倉優勢,影響焦炭2101合約、焦煤2101合約交易價格,期間所得共計1019.76萬元;渤海融幸、肖佳華通過約定交易方式操縱焦煤2101合約,影響期貨交易量、交易價格,無所得。
針對上述事實,證監會決定對渤海融幸責令改正,合計沒收所得1019.76萬元,并處以1019.76萬元罰款。對三位直接責任人員合計罰款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