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如皋市財政局聯合南通市如皋生態環境局出臺《如皋市水環境區域補償工作方案》,為進一步加強區域水環境管理、做好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根據工作方案,如皋市水環境區域補償工作以強化各鎮水污染防治責任、切實改善水環境質量為目標,以“誰達標、誰受益,誰超標、誰補償”為原則,實行“雙向補償”,當斷面水質達標時,由下游地區對上游地區予以補償;當水質超標時,由上游地區對下游地區予以補償。如皋市重要清水通道、主要入江支流和“十四五”市考以上斷面所在重點河流均納入生態補償考核范圍。通過資金補償、受償形式,動態反映各鎮水環境管理情況,為如皋市做好區域水環境管理、加強屬地政府管理責任提供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