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銀行發布關于調整重要須知條款的通告。
通告稱,為保護投資者權益,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擬對其分別作為管理人的 “重要須知”中含有如下條款的進行調整。
“投資者承諾投資本理財產品使用的資金為投資者合法持有,不存在代他人持有或投資理財產品的情形;資金
“投資者承諾投資本理財產品使用的資金為投資者合法持有,不存在代他人持有或投資理財產品的情形;資金
投資者承諾依照可適用的法律法規投資本理財產品,如銷售服務機構及管理人發現投資者或投資者重要關聯方存在洗錢或者被制裁風險,例如提供不實、不完整或者無效的身份或交易信息,未及時更新身份證明文件,投資者或投資者賬戶、投資者重要關聯方出現異常或涉嫌洗錢、恐怖融資,投資者或投資者交易、投資者重要關聯方或其交易涉及聯合國、中國等國際組織或國家發布的監控名單或者制裁事項,或投資者或投資者重要關聯方在使用金融服務中出現其他違反可適用法律法規的情況等,銷售服務機構及管理人有權單方對投資者采取拒絕開戶申請、限制交易、停止支付及終止賬戶業務等一項或多項措施,并可要求投資者配合盡職調查、補充證明文件或者在指定期限內辦理銷戶及其他相關手續。投資者逾期未辦理的,則視同自愿銷戶,此時銷售服務機構及管理人可單方予以銷戶。銷售服務機構及管理人因投資者出現本條所述的風險情況而采取上述措施所造成的責任和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給銷售服務機構及管理人造成損失的,投資者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其中,“重要關聯方”包含“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人、實際控制人、受益所有人、重要投資人、重要被投資人、重要債權人、被控制實體等”。
招商銀行及招銀理財作為管理人的理財產品說明書條款將于2022年6月17日修訂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