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香港證監會發布消息,經調查,南華期貨在2017年6月至2018年10月期間沒有遵守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和其他監管規定,包括沒對客戶的交易自設系統進行盡職審查、客戶賬戶內的款項與有關客戶所聲明的財政狀況不相稱、沒有設立有效的持續監察系統等。香港證監會認為,南華期貨的系統及監控措施不足及成效不彰,譴責南華期貨并處以罰款480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