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晚間,帕瓦股份公告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在現場檢查發現,上市公司存在虛增營業收入、少提存貨跌價準備、虛增在建工程、印章使用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導致2023年年報及2024年一季報、半年報、三季報信息披露不準確。監管方面表示,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被發現存在虛增營業收入、虛增在建工程等問題
帕瓦股份公告稱,公司被監管現場檢查發現,存在虛增營業收入、少提存貨跌價準備、虛增在建工程、印章使用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導致2023年年報及2024年一季報、半年報、三季報信息披露不準確。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張寶、副總經理兼財務總監袁建軍、時任董事會秘書徐琥對相應違規行為承擔主要責任。
公告顯示,若對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該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在收到該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另外,帕瓦股份去年半年報和2023年年報都被交易所問詢過。根據當時公告,帕瓦股份的存貨、在建工程等都被重點問詢。
2023年年報顯示,2023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1.7億元,同比下降29.26%;實現凈利潤-9737.0萬元,同比下降166.79%。而在業績快報更正前營業收入金額為12.8億元,2023年第四季度實現營業收入4億元,實現凈利潤-1.2億元。
當時交易所讓其補充披露營業收入金額修正的具體原因,是否仍存在收入確認時點不準確的情況。帕瓦股份的年審會計師認為,公司2023年度營業收入金額修正主要系出于對收入總額法與凈額法的理解不同,并非由于收入確認時點不準確,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收入確認時點不準確的情況。
對于2023年存貨跌價準備計提相關政策是否與前期一致,計提金額發生重大變化的原因,是否存在前期計提不及時、不充分的情形,年審會計師表示,本期存貨跌價準備計提相關政策與前期一致。鑒于公司2023年產品銷售單價呈持續下跌態勢,而部分存貨結存成本單價較高,公司按照存貨成本高于可變現凈值的差額計提存貨跌價損失1.7億元,使得計提金額發生重大變化。公司在前期計提存貨跌價時點,是基于當時的長協訂單等客觀因素確定,不存在前期計提不及時、不充分的情形。
供應商和客戶具體信息未公開
帕瓦股份2024年半年報被重點問及在建工程和應付商業承兌匯票等問題。
帕瓦股份2024年半年報顯示,公司固定資產賬面價值為12.6億元,其中NCM產品生產線固定資產資產組賬面價值為8.7億元,減值金額為6257.41萬元。主要是公司產能利用率不足、資產利用率降低,固定資產出現減值跡象。公司在建工程賬面價值為1.3億元,主要為三元前驅體項目,未計提減值準備。
帕瓦股份回復稱,公司在建工程中主要為建筑工程-廠房,主要包括建筑施工費、土地攤銷費等,占比為91.48%。上述建筑工程不存在被閑置、終止使用或計劃提前處置的情形,公司在建項目按計劃建成后將會產生收益,未存在減值跡象。
此外,交易所要求帕瓦股份補充披露2024年上半年前十名供應商及前五大應付商業承兌匯票、應付銀行承兌匯票供應商名稱、是否新增、是否為關聯方、采購金額、采購商品、付款周期、期后付款情況。
帕瓦股份持續督導機構核查后表示,公司已補充披露報告期內前十名供應商及前五大應付商業承兌匯票、應付銀行承兌匯票供應商名稱,是否新增、是否為關聯方、采購金額、采購商品、付款周期、期后付款情況等信息,公司稱,上述供應商與公司均不存在關聯關系。
由于并未掌握公司去年半年報和2023年年報相關供應商和客戶明細,值得一提的是,在披露去年半年報后,帕瓦股份還公告過股東計劃減持。不過,根據去年11月和今年2月的公告,帕瓦股份準備減持的股東又不減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