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補能問題正在困擾著一些車主。
“過去,充電樁數量稀少,我們常常為尋找充電設施而發愁。如今,打開手機,充電網點看似豐富,但新的問題又出現了。”有新能源車主表示,當前充電樁收費標準和繳費方式復雜多樣,遇到問題也很難及時解決,車主的“充電焦慮”仍在持續。
根據中國充電聯盟的數據,截至2024年底,全國充電基礎設施累計數量為1281.8萬臺,而同期全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到3140萬輛。以此估算,國內新能源汽車對充電樁的占有率約為2.45輛新能源車擁有一根充電樁。這個數據看上去,好像新能源汽車的充電問題已有所緩解,但日前,一位特斯拉車主在北京市區的特斯拉超級充電樁充電時發現,充電半小時費用高達80多元,其中服務費竟比電費還高。具體來看,充電費用為80元,電費30元,服務費50元,電費單價0.83元,服務費單價1.36元。該車主對目前,我國充電樁運營商主要有四類:一是充電樁生產與運營一體化企業,如星星充電、特來電等;二是第三方充電網絡運營商,如云快充、小桔充電等;三是國家電網等電網企業自建的充電樁網絡;四是車企自建的充電網絡,如特斯拉、蔚來等。簡言之,充電樁運營商由車企、第三方和“國家隊”等組成。
按照充電樁的所有權和使用方式分類,主要分為三類:自有充電樁,通常指私人擁有,僅供車主或特定群體使用;共享充電樁,指由第三方運營商或私人擁有,供公眾共享使用,常見于商業停車場等;公共充電樁,由政府、電力公司或私營企業建設并維護,向所有電動汽車用戶開放。
一位特斯拉銷售人員告訴
實際上,這種用低電價吸引車主充電,隨后收取額外停車費、占位費和服務費的情況并不少見。例如,在北京三環附近某小區的特來電充電樁,
對于收取超時占用費的原因,運營方均表示并非借此營利,而是為了避免充電完畢后占位影響其他車主使用。有消費者認為,收取超時占位費的初衷是好的,但若費用過高,則顯得不合理。乘聯分會秘書長崔東樹表示,收取“超時占用費”上不封頂是合理的,是確保充電站規范運營的必要措施。他同時強調:“充電樁運營方的收費標準是為充電服務,不是為停車服務,收取超時占用費是合適的,但要有合理的寬容期。”
實際上,面對長時間霸占充電車位等情況,多地早已出臺相關管理辦法。例如,北京市新版提出,對占用電動車泊位和在充電完成后超過一個計時單位的電動車,停車場可以在單位時間收取最高不超過普通車位150%的費用。此外,上海、廣西柳州等地還進一步對占位費價格設置標準。
不過,在收取服務費、停車費方面,我國尚未設立統一的全國性技術標準、行業標準或法律法規來約束和監督充電樁收費,相關費用主要由地方政府和市場調節。例如,海口市的新能源汽車充電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上限標準為0.65元/千瓦時;而北京市自2020年1月1日起,充電服務費已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充電設施運營企業根據市場供需和運營成本自主定價。
然而,新能源汽車車主的“充電焦慮”尚未完全解決,兩輪電動車的充電“煩惱”也日益凸顯。近日,例如,北京市朝陽區靜安東里一小區內,“和易充”品牌的電費標準為24小時0.51元/度,服務費0.5元/度,也就是說充一度電最少需花費1.1元,且用戶只能選擇2小時、3小時等固定充電時間。
而同小區內,距離不到3米外有名為“君正智能車庫”的電動自行車充電樁,根據中國消費者協會公布的數據,2023年全國消協組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132萬件,同比增長15.33%。其中,充電樁相關的消費投訴呈上升趨勢,主要集中在退費難、收費不透明、服務不到位等方面。
那么,“充電刺客”現象是如何形成的?有觀點認為,一方面,充電樁的建設和維護成本較高,僅靠電價收入難以覆蓋成本,部分充電樁運營商可能通過提高服務費等方式來彌補虧損;另一方面,市場競爭激烈及監管缺失也是“充電刺客”現象出現的重要原因。
火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創始合伙人、CMO蔡鎧宇告訴在建設成本方面,主要涉及高低壓配電工程費用、電力配套設備費用和充電樁設備費用。場地租賃成本會直接影響場站的抗風險能力和盈利能力,因此會對目標點位周圍場站租金進行背調。
據中金證券研報測算,建設擁有8個120kW充電樁的場站,單樁設備成本為0.5元/W,綜合建設成本1.3元/W,充電樁使用壽命10年,成本回收期長達4.9年。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江瀚表示:“充電樁需求矛盾突出,高成本使得投資充電樁難以持續,成本回收周期過長。”
此外,盈利難也困擾著充電樁運營商。以頭部企業特來電為例,2019~2022年,其扣非歸母凈利潤持續虧損,2023年雖扭虧為盈,但2024年上半年再次出現虧損,反映出在盈利穩定性方面,該企業仍面臨挑戰。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認為,充電樁等配套設施的發展速度尚未跟上新能源汽車的快速普及。他強調,要解決這一問題,首先應要求共享充電樁企業做到價格透明,并將違規案例向社會公開曝光。此外,還需從規范充電樁的投資、建設和運營入手,確保產業健康發展。
上汽乘用車鄭州分公司總經理丁波建議,應從政策支持、電網設施升級和商業模式創新三個方面加強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在政策支持方面,他建議利用閑置空地改建充電場站,簡化審批流程,以備案制替代審批制,縮短建設周期。
蔡鎧宇對